小规模纳税人或者个体工商户在日常经营中对税务的处理可能不太健全,有些操作比较随意,平时没有出过问题,也就不太放在心上。但是从现在税务局的处理来看,税务上出风险的几率越来越多了,各位可以参照下列情形做一下比对!
1、踩免征额临界点开票
现在小规模纳税人或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享受月销售额10万或季度销售额30万免征增值税,有部分人就会每次开票额都踩在免征额临界点,每个季度都在29-30万之间,虽然这样是合规的,但是每次都这么精准必然引起管理部门注意。
2、存在大量作废发票或作废发票异常
公司存在大量的作废发票或开票金额快达到免征额临界点时,出现作废发票现象,这种情况也是一样会引起税务局注意,这属于反常操作。
3、超标强制转为一般纳税人
有很多会计认为,小规模的标准是年500万元以下,只要1-12月累计开票额控制在500万以内就没问题,这样想就大错特错了。
政策中说的年销售额,指的是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销售额,并不是我们理解的公历年度1-12月。
正是因为理解有误,每年都有很多小规模纳税人被强制转为一般纳税人,对于进项抵扣较少的企业来说,无疑增加了税收负担。
4、短时间内开票异常
有一些刚成立的小规模纳税人,短时间内开具大量发票,且法人或负责人年龄偏大或户籍不在本地等等。
5、公司无业务就不报税
很多小规模公司或者个体户,将零申报和不申报混淆。认为自己符合零申报的情形,就可以不报税。
注意了,零申报≠不申报,零申报也是需要在规定时间向税务局进行报税!
征管法的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6、个体户不记账
税局明确: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户需要记账;达不到建账标准的个体户,需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
个体户不记账是会被罚款的,这些都有先例可循不要不当回事!
小规模或者个体户等小微企业虽然因为制度不健全,税务上的要求并不是很高,但是基本的制度还是应该遵守,能避免的地方还是应该尽量避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