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高利贷违法吗?
从2019年10月21日开始,非法放贷以非法经营罪入罪了。
根据《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
实务中职业放贷人怎么认定?
一、是否以营利为目的。
一般从是否收取砍头息、实际支付利息大于约定利息、约定高息、公开宣传出借给不认识的对象等情形加以分析。
二、是否具有经常性。
1. 连续3年原告在同一基层法院涉及20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或在同一中级法院及辖区各基层法院涉及30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
2. 一年内涉及10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或者在同一中级法院及辖区各基层法院涉及15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
3. 在同一年度内,在同一中级法院及辖区各基层法院5件以上且累计金额达100万元以上,或3件以上且累计金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
三、是否向不特定对象出借款项。
不特定对象是指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亲属关系等特定关系,具有开放性、范围广、对象不固定等特征。